第 三 期
(总 八 期)
珠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编 2007 年 6 月 25 日
目 录
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专辑
编者按语 名词释义 发展沿革
前景探微 专家访谈 经验介绍
●编者按语
2006 年 10 月 11 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由此,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了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战略规划。
社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被确定下来, 是中共 中央 建设“和谐社会”从理论提出到政策落实的飞跃。 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仅是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迫切需要,也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和政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2007 年 3 月,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课题 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和调研组,对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状况、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完成了全市社会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数据统计,并形成了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研究文章。
为了让大家对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对这方面的知识进行了选编,并辑录成册, 希望能给读者在以后的工作中带来启发 。
● 名词释义
什么是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一词带有社会学专业背景,最初是从英语“ social work ”直译而来。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等不同,各个国家对社会工作一词的理解也是不同的。一份资料显示, 1947 年联合国调查各国社工教育情况时, 33 个国家曾提出了 33 个不同的社会工作定义。我们可以认为,在中国研究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人才问题,一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在这样的理念下,相关专家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可以这样定义: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在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什么是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 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
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也称“志愿者”,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
什么是社会工作人才
社会工作人才是丰富多样的。如同演员需要舞台,树木依托大地一样,社会工作人员也要在一定的组织结构内,履行自己的社会工作职能。然而,在一定的组织结构内履行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责的人员,并非都能称之谓“社工专业人才”。
在现实生活中,社工因其服务、管理跨度不同、工作对象不同,以及担负的工作责任和对社会影响力的不同,存在着诸多非同一性特征。如,担任党政机关领导职务的社会工作人员和在专业社工团体中从事具体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提供司法专业服务的社工与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居民委员会主任与学校的辅导员等。所以,社会工作人才的界定,远比人们界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者人才要复杂得多。丰富多彩的社会工作岗位,决定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多样化色彩。
社会工作人才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教 育和研究等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应当有哪些人构成
我们今天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界定,不能照搬港澳地区及国外的理论和实践,应当从实践中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界定方法。从实践来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大致应该有以下十类人员构成:专职党群工作者;履行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部分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减灾救灾类机构、团体中的部分工作人员;各类学校中的学生辅导员、就业服务指导教师、心理咨询教师以及残疾儿童学校、工读学校、民办学校的部分工作人员;承担司法矫正工作的机构和组织的部分工作人员;医疗卫生组织中从事医政和疾控、康复、卫生咨询服务的部分工作人员;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中行使维护当事人权益,组织合法社团活动的部分工作人员;非企业、非学术团体、非赢利性社团的部分工作人员;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社工站工作人员。
社会工作范围极为广泛,其岗位亦繁复多样,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无疑是我们界定社会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而“助人自助”、“平等、尊重、接纳”和“协调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功能、促进公平正义、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则是我们确认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条件。
●发展沿革
国际社会工作的发展
按照学术界的一般看法,社会工作最早产生于率先开始工业化的英国。为了解决因工业化、城市化而产生的大面积贫困、失业等问题,英国政府在实行社会救济时,采取了“友善访问员”制度,后来发展为专门从事帮助贫困群体的社会工作制度。 随着工业革命在其他国家的大面积爆发,社会工作制度也在这些国家相继产生。更为进步的是,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接受了专门的培训,树立了共同的或相似的服务理念,并逐渐形成了有效地帮助他人走出困境的专业知识和方法。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同律师、会计师一样,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是弱势人群福祉的代言人,成为解决社会问题、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工程师。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我国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另一方面社会建设并未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社会建设相对落后。社会发展的历程表明,社会工作者对于化解社会不同利益主体的矛盾和冲突、促进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协调与和谐相处、为大幅度提高社会和谐程度而提供服务性的资源方面是大有可为的。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1988 年, 北京大学 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社会工作专业,开始了重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进程。到 1999 年,全国有 27 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之后,社会工作专业呈现星火燎原之势, 2006 年底我国有近 200 所高等院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形成了大专、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
2000 年,民政部开始向人事部提出关于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并于 2003 年初向各省市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积极倡导有条件的省市大胆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省市在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试点,为在全国推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2004 年 5 月 16 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从工作标准角度规定了社会工作这个职业的工作要求、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社会工作者”被正式认定为我国的新职业。 2006 年 7 月 20 日 ,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这是首次将社会工作纳入专业技术的范畴,是明确的职业定位。
2006 年 10 月 11 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这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和方向标。
“社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发挥社会工作平等、尊重、民主、诚信、助人自助的专业价值理念,协调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功能、促进公平正义、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需要通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落实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等方面的社会政策,建立健全我国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需要发挥社会工作人性化服务、柔性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优势,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 前景探微
为什么需要职业社工
职业社工,近年来在上海、重庆、深圳等地先后“试水”,如今被正式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整体框架,并将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的改革范畴。这让人深刻地感受到,社工职业化正以不可阻挡之势进人了我们的社会。社工职业化意味着什么?今天的社会为什么需要他们?
一是社会发展之必然产物。过去,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和“单位体制”,社会成员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主要由政府制定统一的行政政策,在单位内部消化解决。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传统的“单位体制”正在解体,大量的社会人正在出现。社会领域正涌现出复杂的社会问题,落实社会政策,预防解决社会问题,减少社会犯罪,提升社会福利与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互动等,社会工作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二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润滑剂。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进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 GDP 超过 1000 美元以后,社会发展将进人“矛盾凸显期”。与过去相比,现在的社会问题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专门化、个性化的新特征,以专业方式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是保持社会稳定,创建现代化城市的有效模式。
三是创新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的突破口。社工职业化,从深层次看体现的是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职业社工牵手政府、贴近百姓,最终实现的是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和谐。职业社工催生了社会力量的培育,使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由社会专门机构承接、由专业队伍实施。推进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人性化服务、柔性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优势,将有利于解决多样性、个性化的社会问题和个体问题,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队伍。
职业社工可在哪些领域和岗位发挥作用
职业社工所从事的工作和岗位具体可以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 3 个层面。从宏观层面说,主要包括与人和社会发展有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政策制定,以及具体执行上述政策的相关政府机构和部门,这主要包括我们称之为社会工作行政的那些部门和工作岗位,例如,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卫生、司法和工、青、妇等部门。从中观层面看,主要是社区和社会组织层面的社会工作岗位,包括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有关的工作。微观层面社会工作的实施范围很广,包括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就业以及司法机构中,属于社会生活适应困难的个人或家庭,这些机构或部门主要是以个人、家庭和群体为工作对象。
我国社工职业需求预测
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及与其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和机构也迅速发展。据民政部统计, 2005 年底,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共有 17 万处,社区服务中心 9705 个,居委会(社区委员会) 77831 个;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 2.8 万个;全国各类民间组织发展到 31.5 万个,其中社会团体 16.8 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为提供社会服务的机构) 14.6 万个,基金会 999 个(其中一部分是与社会工作有关的)。各类抚恤救助对象、城市低保人口和残疾人救助的福利支出也都有大幅增加。
“ 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国社会工作大发展时期, 有分析认为,如果按发达国家标准,我国至少需要 200 万专业社工,也就是 200 万个工作岗位。 民政系统要争取培养超过 10 万名社会工作人才,并在所有民政范围服务类机构以及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 可以预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伴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救助与公益事业的发展,以及民间社会救助与社会服务机构的增加,未来对专业社会工作者的需要将不断增加。
● 专家访谈
《中国社会报》记者就当前我国社会工作的现状、发展趋势、存在问题以及前景等诸多方面,采访了目前中国社会工作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士。
□黄浩明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政府的改革是社会工作发展的龙头。 社会工作要被人们广泛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以机构建立来说,政策要求民间组织要有双重主管单位,即我们通常说的双重管理,但民间机构一般很难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这样成立一个社工机构就很困难。机构不成立,如何谈发展呢?社会工作与群众工作、政府工作完全不一样,它是一种民间的工作。目前,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之中,过去一些工作完全由政府包办,现在政府放开手,交由民间来做。可以说小政府开始了,但大社会还没有发展到。限制注册,机构没有,政府不能购买服务。现在一个现象是社工专业毕业生找不到对口的工作,纷纷转行;另一个现象是,民间组织找不到人才,因为工资低、福利待遇差。机构需要人,人需要资金,资金需要政策,归根结底,社会工作的发展还是要政府政策的支持。
□关信平 (南开大学教授)
社工不是随便当的。 全球社会的现代化,要求社会工作具有很高的专业性、规范性,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随便成为社会工作者。正规的社工必须要接受专门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通过资质认证。现阶段,中国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非常少,全国性社会工作的职业资格认证也尚处于起步阶段。以前,对社会工作的概念还不明确,实践当中没有这样的队伍及相关体制。所以有关社会工作者的教育与培训只限制在大学,大学生是主要的培训对象,像其他从业人员如政府官员、工人等一直无法进行社会工作培训。尽管我国有近 200 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但是都没有一个规范的社会工作者资格认证体系。如今,从中央到整个社会都对社会工作高度重视,加上正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建设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我们过去和现在培养的很多大学生,其中一部分将来会成为社会工作者,他们将构筑社会工作者的未来之军。
社会工作不应走在舆论后面。 拿着材料到电视台门口等候,或千方百计递交材料给报社领导,用各种方法引起媒体关注,已成为众多弱势群体寻求社会帮助的重要途径。出现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媒体拥有一定的舆论影响力,能够让一部分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但反过来想,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更多反映出的却是我国社会工作的薄弱之处,如果社会工作能够走在舆论监督的前面,主动救助弱势群体,承担起社会责任,那就更好了。
□顾晓今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
社会工作应更加民间化。 现在社会上很多慈善、公益、社会工作等大型的活动基本都是在政府运作,这样容易造成政府“资 源独占”的局面,一方面不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也不 利于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在我国,民间组织力量势单力薄,虽然 取得了不少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成熟的管理模式以及运作经验 相比远远不足。政府应动员更多的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工作。政府在社会问题的解决上应该处于一种指导地位,比如可以通过招标 等方式让更多的 NGO( 非政府组织 -- 编者注 ) 参与进来,这样一方面 可以使资源分配流动得到更好的配置,另一方面也促进了 NGO 自 身发展。而实际上,民间组织作为草根组织,能够接触到基层, 能 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其反映的诉求比政府等相关部门更直接,更专业。
□张继焦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研究所副秘书长)
社会工作职业化即将来临。 根据当前的形势,我国的社会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增加投入,发展社会工作教育。第一,要加快社会工作方面的立法,规定社会工作机构的开办条件、社会工作者的资格、社会工作实施的范围、社会工作教育和培训等,实现依法管理社会工作,要给社会工作者一个确切的身份定位。第二,要鼓励人们从事社会工作,为社会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三,加大对社会工作教育的投入,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时,社会工作教育应该承担起社会工作普及的责任,以提高人们对社会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 经验介绍
英国社会工作
英国的社会工作有一支庞大的专业队伍,在社会福利服务中起到核心作用。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主要参与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的规模一般为 6-9 人,成员主要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工作助理,也包括专业的康复师、训练指导员,偶尔还有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联络员。 1985 年英国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人员共 30 万人,其中社会工作者近 3 万人。社会工作者主要有两方面的职责:一是充当受益人与服务供给者之间的中介,使二者之间建立联系,让受益人得到适当的服务。他们负责安排受益人进入政府福利机构,还安排他们与自愿组织建立联系。二是作为服务供给者,直接为受益人服务。受益人可以是个人或群体。为群体的服务,主要是技术性的。例如,参与福利机构的一些活动。为个人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咨询及治疗方面的,通过个案工作的方式进行。在人员使用方面,英国形成明显的专业分工,社会工作者与行政人员、管理人员以及非技术性服务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以及所负的责任完全不同。社会工作者主要承担信息和技术服务,对整个社会福利服务起到组织、协调的作用。
香港社会工作
从 20 世纪 70 年代起,香港大力推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 1971 年香港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式面世, 1972 年香港正式宣布实行社会工作专业化,规定凡从事社会福利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社会工作专业训练,助理社会工作主任以上职级的社会工作岗位,只准聘用有社会工作学位的人士担任。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化是香港社会工作发展史上的两件大事和里程碑。香港社会福利工作的发展由此进入了“提供多元服务,引进社工专业”的新阶段。香港在发展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过程中,比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明确提出在开展社会福利服务方面,政府和社会工作机构是合作伙伴,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为主体的工作机制。香港各类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从业的工作人员有 2 万多人,其中专业社会工作者近四千人。在政府社会服务的开支中, 75% 是用于资助非政府的社会工作机构从事社会服务,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经常性开支 ( 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 ) 的 90% 来源于政府的资助。在香港 , 社会工作已成为一门专业和一种社会公认的独立的职业。其高度专业化主要体现为三点:一是社会工作人员的职级系列,入职资格和薪级待遇均由政府做出严格规定;二是正在试行香港社会工作人员的注册登记制度;三是现有社会工作人员中受过专业教育训练者多。目前,香港各类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从业的工作人员约 3 万人,其中注册的社会工作人员有 7000 多名,大多具有社会工作本科、专科学历,其他福利工作人员也具有高中学历并接受 3 个月以上的专业训练。因此,香港一般社会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都比较好,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棘手问题,其专业声誉、社会地位都比较高。注册社工在机构中一般担任专业和管理工作,有一套规范的职级评定和晋升制度,工薪待遇大体与公务员相当,高于同等资历的一般从业人员。他们深入医疗、教育、家庭、儿童、精神健康、情绪发展、热线服务、社区发展等各个领域,广大香港市民已经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基本观念,而这一局面的形成,是香港社会工作者经过 50 年的努力换来的。
我国各地社会工作
上海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发展。 近年来,上海市主要从两个层面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一方面是民政系统内部的推进,另一方面是对全市各领域(如司法、教育、卫生等)的社会工作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上海市抓住职业认定、队伍建设、岗位发展等重点环节,建立职业资格制度、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岗位配置制度、岗位轮训制度。为此,上海市制定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将社工列入专业技术人才,规定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助理的资格认证考试;对取得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并通过举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社工职业素养;明确提出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益组织配置社会工作者,并要求采取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力求上述目标在 3 年内到位;协调社会工作各领域的有关部门,共同对实际在岗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分层的岗位轮训。而相应的配套制度,如社会工作项目设计、薪酬指导、资金保障、督导评估、行业管理、社工联系义工等相关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深圳在探索中前行。 公益事业走在全国前列的深圳,义工团体前两年已突破 “ 运动式 ” 公益服务的传统做法,在国内率先探索了 “ 政府委托代理 ” 、 “ 政府购买服务 ” 等项目运行机制。香港的社区职业化程度非常高,采取的就是社团运作的模式,深圳社工建设目前的发展趋势也是社团化。 2006 年首批 “ 青年社工 ” 标志着深圳社工队伍的建设已正式启动。深圳市还出台了《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了社工的权利与义务、任职条件、聘用办法、业绩考核和工资福利待遇等。深圳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社工立法,计划出台《深圳市社会工作条例》,使社会工作有法可依。利用高校资源对现有从事政府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义工进行培训、认证和注册的工作也在推进中。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把社会工作特别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加以推进,力争通过 3 - 5 年的努力取得比较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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