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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日趋完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缴费型的社会保险和非缴费型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内容。
社会保险
目前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截至2004年底,我市社会保险的参保职工已经达到了189.42万人次,征缴率99%。从2005年2月起,我市社会保险五项基金(含养老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全部实现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进入了良性运行轨道。
社会救济
珠海政府对因各种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者;或虽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者;或虽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灾害使生活暂时无法维持者。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主要指向特别需要关怀的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援助,目前珠海主要包括老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
优抚安置
珠海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社会互助
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扶弱济困活动。珠海市目前主要有工会、妇联、青联等社会团体组织的互助互济,民间公益事业团体组织的慈善救助,居民组织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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